拥抱独角兽!A股IPO或将开快速通道
错过“BAJ”是A股和港股共同的遗憾,而港股市场发行制度改革已大体成型,最快4月底可以接受“同股不同权”上市申请。A股则开启IPO快速通道,四行业“独角兽”即报即审。
A股市场的大门对新经济“独角兽”企业(专指估值10亿美元以上的创业企业)越来越敞开。
前有360借壳正式上市,后有富士康IPO走快捷通道,年初监管层密集走访调研独角兽企业,官媒称中国资本市场的“BATJ”梦要圆。今日(3月1日)又有重磅消息称四大行业“独角兽”企业,可复制富士康IPO模式,走快速通道,引发高度关注。
综合腾讯《一线》、21世纪经济报道的消息,监管层近日对相关券商作出指导,包括生物科技、云计算、人工智能、高端制造在内的4个行业,如果有“独角兽“的企业客户,立即报告,符合相关规定者可以实行即报即审,不用排队。并且,为对新经济企业更具包容性,A股的发行上市制度改革也在酝酿当中。
从富士康IPO的快节奏就可见一斑。
2月1日,富士康招股书申报稿上报,2月9日招股书申报稿和反馈意见同时披露,2月22日招股书预披露更新。从招股书预披露到预披露更新,一般时间间隔7到8个月,但富士康2周就已完成。
常规流程来看,预披露更新后,后续流程包括上发审会、拿批文、发行上市,能在较短时间(一两个月内)完成。
腾讯、阿里、百度、京东等互联网巨头,都已赴境外市场上市,除了像360这样海外归来的互联网巨头,国内还有哪些科技股巨头、独角兽企业会成为A股圆梦的对象呢?
腾讯一线28日晚间报道,知情人士透露,证监会发行部近日对相关券商作出指导,包括生物科技、云计算在内的4个行业中,如果有“独角兽”的企业客户,立即向发行部报告,符合相关规定者可以实行即报即审,不用排队,两三个月就能审完。
21世纪经济报道确认了这一消息的真实性。有投行人士表示,四个行业具体为生物科技、云计算、人工智能、高端制造。该通知还处于向下传达的阶段,仅少数部分券商投行人士反馈已收到通知,多家券商仍然不了解具体情况。
券商中国报道称,“四行业开通IPO快速通道,独角兽企业即报即审”的传闻并非完全准确,监管不是对所有符合四行业内的“四新”独角兽都敞发审大门,不仅法律框架不允许,现行规则制度也难以逾越。
根据A股IPO要求,要登陆主板和中小板,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须为正数且累计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创业板需要最近两年连续盈利,且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千万元。
而监管最新指导则表示,对于上述4个行业的独角兽公司,在盈利要求上可以放宽。此外,VIE架构不会成为即报即审的障碍,“申报后再去拆除VIE架构就行。”
2018年以来,不管是证监会,还是两大交易所,都不约而同地表露出了要“助力新经济”的态势。
中国证监会2018年工作会议的一段表述让业界振奋:“要以服务国家战略、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为导向,吸收国际资本市场成熟有效有益的制度与方法,改革发行上市制度,努力增加制度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支持力度。”
深交所也在未来三年的发展战略规划纲要中指出,“大力推进创业板改革,优化多层次市场体系”位列未来3年重点工作之首,即以促进深市多层次市场健康发展为主线,推动形成特色更加鲜明的市场体系,突出新经济新产业特征,针对创新创业型高新技术企业的盈利和股权特点,推动完善IPO发行上市条件,扩大创业板包容性。
分析人士指出,这或许意味着市场流传了许久的创业板改革真的要来了,未来创业板上市门槛将进行调整,对拟上市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股权结构等的要求或将放松。
上海证券交易所副理事长张冬科也表态,积极拥抱新经济是今年上交所的重点任务,要通过实施“新蓝筹行动”,支持新一代的BAT企业成长。
新华社更于2月26日发文称:中国资本市场的“BATJ梦”该圆了!新华社表示,中国经济迈进新时代,国家创新战略上升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境外资本市场纷纷采取措施吸引我国优秀的创新企业,对我国资本市场而言,破除障碍吸纳更多优秀的创新企业,十分紧迫。
要顺利对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独角兽企业在A股融资上市,还需解决多重难题。
第一是盈利门槛。
我国的《证券法》对公司上市设定了明确的盈利门槛,如A股主板上市需要连续3年净利润超过3000万元等。不过,由于互联网行业特殊的业态以及强竞争环境,很多企业在上市融资之时难以满足国内证券法所规定的盈利门槛要求。相比而言,纳斯达克等海外证券交易所对企业的经营门槛要求则要宽松得多,更看重的是互联网企业的高成长性和市场份额,而不拘囿于一时的亏损。例如,推特在2012年净亏损7940万美元,但在2013年成功上市。京东、去哪儿网等中国企业在美国上市的时候也是净亏损的。
第二是股权的VIE架构。
据不完全统计,赴美上市的中概股中有60%的企业采用了VIE架构,其中互联网行业VIE架构占比几乎接近100%。
由于互联网公司在创业阶段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而又难以从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获取融资,所以不少互联网企业经过几轮融资之后股权结构中往往都有海外风险投资机构的身影。同时,为了绕过对外资的行业限制要求,不少互联网企业选择采取离岸注册VIE的形式进行运作。
例如,BAT三家巨头就都采取了VIE架构,源头是各自在开曼群岛注册的一家离岸公司。这种公司治理架构到了公开募股阶段则与国内相关上市规则产生了冲突。
另外,海外上市也方便于前期外资风投资金退出;而如果在国内上市的话,受跨境资金流动管理的限制,前期外资风投资金的退出程序则要复杂得多。
第三是同股不同权问题。
《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该规定是同股同权的法律基础。但BATJ公司中,大量存在同股不同权的现象。比如百度的李彦宏虽然占股16.1%,但是B类普通股享有1:10的投票权,从而掌控了百度公司60%以上的投票权;刘强东持股京东15.8%,却拥有80%投票权。
A股确实欢迎拥有核心技术的高精尖企业,但也需在规则框架下将真正具有实力的好企业迎进来。
为提速增效,A股或采用授权的方式解决法律限制、修订部门规则,在IPO、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面全方位拥抱新领域优秀企业的同时,配套推出投资者保护、从严退市等相关制度,区分假创新和真创新,避免一批垃圾公司以新经济新业态的名义跻身A股市场。
文章综合整理自:腾讯一线、21经济报道、券商中国、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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